走的速度是匀速的,如果他靠两条腿跟不上,那就只能四肢着地,像狗一样被人拖上山。
时培多年养尊处优,山珍海味供着,他又不知节制,说他是油光满面、大腹便便都算褒奖,一身的横肉接受不了一点运动量,还没走到半山腰,已经喘着粗气,步履蹒跚。
他是真的走不动了,整条腿都在发软,倒在拐弯处就想耍赖。
傅明远找的,都是黑白两道通吃的行家,最会对付的,就是像时培这样的人。
将他的衣服除去,把双手用粗麻绳捆了,再在腰上缠几圈,然后以一个比寻常走路更慢的步伐,在前面拖行。
没清理的山路,躺倒在地上被拖着走是要人命的。
泥土灰尘都不算什么,插在地上细碎的树枝,随便戳一下,就能在身上戳出个直冒血的窟窿。
更别提这种地方,碎瓷片和有尖角的瓦片随地可见。
时培只被拖行了不到二十步,整片后背都被划烂了,血痕纵横交错,将身下的土地也染的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