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年,马礼逊完成了他的第一部有关汉语语法的书籍《通用汉言之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的初稿。1811年,经过当时英国公认汉语水平最高、曾随马嘎尔尼使团来过中国的斯当东爵士(George Staunton,1781—1859)的审查,该书准备出版。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办事处1812年初将文稿送到加尔各答,建议印度总督出版。这是塞兰坡印刷业发达和清政府严禁外国人在中国出版印刷导致的结果。将近两年半后,即1814年,马礼逊收到了决定由塞兰坡教会印刷站出版该书的通知。[58]不料书还没有出版,马礼逊却在1815年收到了马士曼寄来的内容、功能类似的《中国言法》。它是1814年由塞兰坡教会印刷站出版的马士曼撰写的研究汉语的字形、发音、语法的书籍。
1815年7月,盛怒之下的马礼逊写信公开指责马士曼抄袭他的《通用汉言之法》,言辞激烈地要求教会给予公开说法。[59]这些公开指责信,经过“二马”所属的差会——伦敦会和浸礼会——的传递,终于到达马士曼的耳朵里。一石击起千重浪,愤怒之中的马士曼撰写了长篇辩驳信,在否认自己抄袭马礼逊《通用汉言之法》的同时,反控马礼逊在圣经翻译上抄袭了白日升译本,指责马礼逊的圣经翻译根本没有注明是在他人译本基础上进行的修订。既然如此,他又如何能指责别人的抄袭呢?[60]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马士曼详细对照了白日升译本和马礼逊1810年出版的《耶稣救世使徒传真本》,发现全书共70叶,21 500余字,而马礼逊只更动了1 113字,其中还包括重复出现的人名、地名。[61]1815—1817年,双方都多次向各自差会撰写了长篇申辩信,以示自己的清白、无辜。这成为当时教会内颇为著名的一段公案。